2006年10月3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模仿黄色录像 无耻猥亵儿童
薛学 郑晓鸣

  因受黄色录像带的毒害,多次猥亵一10岁男孩,日前,武义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徐朝阳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  一天晚饭后,还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廖某与马云、伍凯(均为化名)一起到徐朝阳家中玩,四人躺在床上聊天。伍凯提出廖某还欠其10元钱,要求廖某两天后归还。廖某说自己没有钱。徐朝阳便为廖某解围说:“他没那么多钱的,你就让他少还点好了。”伍凯就给了徐朝阳一个面子,答应了。之后,徐朝阳想起黄色录像带中的情节,便以帮了廖某为由要求廖某吮吸其性器官。年幼的廖某无奈听从。此后,徐朝阳为寻求刺激,多次要求廖某满足其要求。直到廖某父亲知道此事后,向学校反映,同时报案。
  作案时,徐朝阳已年满18周岁,因其母亲很早就与父亲离婚并改嫁,80岁的老奶奶精神失常且瘫痪在床多年,爷爷又因患胃癌一直住院治疗,父亲为了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一直在外打工,徐朝阳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中长大,因疏于管教,渐渐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,终因沉迷黄色录像而走上犯罪道路。